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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及<br/>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5/19 1.7k 阅读 453 点赞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关于智能建造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动态更新省级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企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全面构建科研、设计、生产、施工、运维、服务全链条协同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精准对接我市智能建造重点项目与产业需求,加快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现就组织开展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链企业

1.注册地位于西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智能建造技术研发、软件及智能装备开发等企业;

2.具备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能力,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特色产品或成熟解决方案,具备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基础能力与应用实施能力;

3.诚信合规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4.自愿纳入西安市智能建造产业链,接受动态管理,积极参与西安市智能建造相关工作。

(二)试点项目

1.申报项目应为西安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合同投资金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

2.项目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相关规定;

3.以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核心手段,整合工程建设全产业链,实现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建设目标,且有效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4.申报项目对照《西安市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实施指南》《智能建造评价标准》T/SXRCU1-2024的要求,完成组织策划、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能化施工、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自评价。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填写《西安市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申请表》(附件1);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填写《西安市智能建造建筑工程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市住建局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开展评审,对产业链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对试点项目将按照《西安市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实施指南》《智能建造评价标准》T/SXRCU1-2024进行核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核验,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四、申报方式

1.电子版:申报材料PDF盖章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邮箱:474917@qq.com;

2.纸质版:送至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10号西安市建筑节能协会,邮编:710054。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西安市建筑节能协会负责本次申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纳入智能建造产业链的企业,优先推荐享受西安市智能建造试点激励政策、优先纳入应用案例推广范围、优先参与技术对接、供需洽谈、产学研合作等活动;

(四)入选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试点、参与评优评先及工程奖项评选,并按规定给予试点项目及申报单位相应奖励。


附件:1.西安市智能建造产业链企业申请表

   2.西安市智能建造建筑工程试点项目申报表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市住建局  行耿顺  电话:61328653

     市建筑节能协会  张直  电话:1308899963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