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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2026年)》相关技术的通知

2026/05/27 1.5w 阅读 148 点赞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补充征集〈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2026年)〉相关技术的通知》(陕建科发〔2026〕8号)精神,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我局按照要求征集《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2026年)》(以下简称《技术目录》)技术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智能建造 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住宅品质提升、 城市防灾减灾与住房安全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征集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请、择优采纳、动态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含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非法人单位(具有实际研发能力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可依托法人单位申报。

(二)推广应用技术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推广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发展方向 和技术标准要求;

2.应编制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且尚未大面积普及应用;

3.应充分体现技术特点和优势,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工程应用,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应有相关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征集表》(详见附件1)和《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上报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szjjjnc@163.com,纸质版资料A4规格胶装成册一式四份。

(二)市住建局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查验,质询。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和工作纪律,并对评审结果负责。通过初审的技术材料向省住建厅推荐。

(三)省住建厅对申报的技术材料组织评定,通过后正式发布。《目录》由省住建厅实施动态管理,推广应用技术有效期2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胡狄

电话:029-61328869

邮箱:szjjjnc@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139号


附件:1.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征集表

   2.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信息汇总表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