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西安鸿德高级中学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610100MJU2757964 |
法人代表人 | 程俊莹 |
处罚文号 | 市教罚〔2026〕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不实的招生信息 |
处罚事由 | 西安鸿德中学在2025年秋季招生期间编制并发布的《招生简章》未按规定正确履行备案手续,向社会发布不实的招生信息。鸿德中学法定代表人程俊莹对该校虚假招生宣传疏于管理并实施。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限制成为新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 |
处罚内容 | 1.责令西安鸿德高级中学立即改正对外发布的不实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信息,并将整改结果五日内书面告知本局。 2.对西安鸿德高级中学处以警告。 3.对程俊莹处以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处罚决定机关 | 西安市教育局 |
政策通知公告
西安鸿德高级中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6/04/20 5.5k 阅读 54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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