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2.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以上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实施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打击整治重点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国际”“一带一路”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六不得”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4.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5.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6.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法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要提高警惕性,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六、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公布的电话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西安市民政局 电话:029-67096730
2.新城区民政局 电话:029-87388073
3.碑林区民政局 电话:029-87216789
4.莲湖区民政局 电话:029-87330744
5.雁塔区民政局 电话:029-85225283
6.未央区民政局 电话:029-86273280
7.灞桥区民政局 电话:029-83535919
8.阎良区民政局 电话:029-86875109
9.临潼区民政局 电话:029-83873573
10.长安区民政局 电话:029-85656950
11.高陵区民政局 电话:029-86916570
12.鄠邑区民政局 电话:029-84817479
13.周至县民政局 电话:029-87118458
14.蓝田县民政局 电话:029-68321319
15.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电话:029-33185514
16.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电话:029-81150320
17.浐灞国际港公共服务局 电话:029-83521256
西安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