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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在市管社会组织中开展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6/03/16 1.6w 阅读 423 点赞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持续推进市管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治理,提升市管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我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市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方式

(一)抽查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方式。我局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从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库中分类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实地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询问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向社会公开。

检查对象不少于市管社会组织总数的4%。检查人员由社会组织管理局抽取,每次不少于2人,可视情邀请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抽查对象。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管社会组织中进行抽取。

二、检查内容

以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内容为检查内容。

三、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并录入监管平台,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向社会公开。检查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其他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被抽取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检查,接受询问,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检查内容所涉及资料等。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二)规范程序。检查人员现场出示工作证件,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三)加强结果运用。抽查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定级、信用管理和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

附件:1.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记录表.xlsx

2.抽查名单.xlsx



西安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社会团体   田 龙电话:86785394

社会服务机构   苗川电话:86785379

基金会   李 彬 电话:6709674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