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定点零售药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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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5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市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启动全市范围内智慧医保基金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各区(县)、开发区医保部门积极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相关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25年5月16日对首批接入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现对2025年5月16日至今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977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第二批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docx